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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汉中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1-11-10 11:51: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3.报名提供资料

  ⑴《报名表》;

  ⑵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⑷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⑸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⑹岗位其他证件资料:如教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康复治疗士等证明(复印件留存);

  ⑺个人承诺书: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暂未取得的,提供个人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专业测试及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市直综合岗位和县区人社局可根据报名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组织开展专业测试(应聘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市直教师类、医疗卫生类是否组织开展专业测试,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由市人社局集中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市直教师类、医疗卫生类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市直综合类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全力配合;各县区面试工作由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对报考人数较少的县区可合并组织开展,市人社局负责协调配合。市直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各县区人社局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及时发布公告组织实施。市直岗位面试公告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发布,各县区面试公告在各县区政府门户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五)体检

  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牵头面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牵头面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市直岗位公示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发布,各县区公示在各县区政府门户网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空缺岗位调剂。

  空缺岗位可进行调剂,参加调剂的人员为参加本次招聘面试且未进入体检的人员,并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由面试组织单位自行决定,调剂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组织实施,调剂及后续体检、考察、公示工作由有关招聘单位和各县区人社局自行组织开展。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2021年及以前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由汉中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与应聘人员签订高校发放的三方协议书(如学校未发三方协议书,签订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意向协议书),待取得岗位所需证件资格终审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