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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11-10 11:51:47   地区:河北   浏览:0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根据邢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如无以上情况人员或情况相同人员,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公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由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邢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月执行,按照规定由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11961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19494

  技术咨询电话:0319-3335558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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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