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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1-09 08:59: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资料包括应聘人员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或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所有资格复审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yn.gov.cn/)公告,详细情况可向招聘单位咨询。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划定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yn.gov.cn/)公告,请应聘人员注意查询。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yn.gov.cn/)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原则递补1次。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y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3.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应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