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吕梁市临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2021-11-09 09:10:23   地区:山西   浏览:0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除上述要求外,报考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岗位需由所在党组织提供1年以上党龄证明材料并加盖上级党委章(附件5: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材料)。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需提供乡镇党委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临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以招聘、回引方式安排在临县村(社区)工作满1年的职业化村干部需在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后,提供乡镇党委出具的考核结果鉴定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复审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和临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4.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告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安排,由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实施办法,统一组织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聘用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参照乡镇事业人员管理岗位有关工资待遇执行,由县委组织部申请,县财政专项经费解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考核、发放,并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人身意外险。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县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统一纳入乡镇事业编制。乡镇事业编制没有空缺的,由县委编办在本县域内统筹调剂解决。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六)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本次聘用岗位服务期5年。所有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需签订在村(社区)服务期限5年(含1年试用期)的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事宜。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