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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1-11-08 10:18:08   地区:北京   浏览:0

  面试后按照岗位招聘数额,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是否为师范生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再出现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尤其是意识形态、学术规范、职业道德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加强关注。应聘者在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上一个环节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学校与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合同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最低聘期5年。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朝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提出如下要求:

  1.考试前,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