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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漳州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2021-11-05 15:32:40   地区:福建   浏览:0

  六、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符合我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漳州市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专项招聘范围。

  2.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考试时应下载打印《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考试当天,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核酸检测出报告时间起算,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八闽健康码”动态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

  3.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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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十一月漳州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漳州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