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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公告
2021-11-05 15:33:38   地区:广西   浏览:0

  (2)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报考人数。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60分)。

  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含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招聘考试说明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招聘考试程序及工作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和《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在报名和面试环节,考生均须提交疫情防控调查表(附件3),排队等候时人与人之间均应保持1米间隔,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本人健康监测、管理等相关事项。

  请应聘人员务必关注并执行广西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凡违反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构成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829435。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0771-5780891,梁老师。

  点击下载>>>

  1:2021年度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报名表

  3:疫情防控调查表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