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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11-05 15:35:17   地区:江苏   浏览:0

  5.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以各岗位相应专业知识答辩方式进行。

  考试工作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与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对参加体检人选,区卫健委在发放体检通知单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通知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延迟至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通知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以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和未就业证明。

  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档案托管证明、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4)退役后1年内的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须提供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