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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11-05 15:35:17   地区:江苏   浏览:0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审查与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区卫健委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邮箱进行。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时间:2021年11月8日08:30-11月10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8日08:30-11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区卫健委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1月8日08:30-11月12日17:30。

  报考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资料后,以收到邮件自动回复“报名材料已提交”,视为报名材料提交成功。提交成功24小时后,考生可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的邮件。收到区卫健委发送的“您已通过资格初审”的邮件,报名方为有效。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卫健委陈述申辩。

  区卫健委报名邮箱:hlqwjwdb@163.com,邮件主题为: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区卫健委负责。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邮件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区卫健委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体检前资格审查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对报名材料的提交有疑问,可向区卫健委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相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①《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详见附件3),手写签名,jpg格式;

  ②《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word格式;

  ③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命名:岗位代码+姓名。

  (3)区卫健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卫健委提出申请,经区人社局同意,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11月16日14∶00-17∶30。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8:30-12:00,14:0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区卫健委三楼党建工作科(泰州市海陵区税西街18号)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请考生妥善保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