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11月扬州高邮市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11-05 15:40:25   地区:江苏   浏览:0

  (4)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本院根据《简章》规定,安排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证件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

  4、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于2021年11月20日上午7:30前,到高邮市人民医院急诊楼六楼大会议室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8:00—9:30)。

  笔试地点:高邮市人民医院急诊楼六楼大会议室。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高邮市卫健委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wjw)、高邮市人民医院网站(www.gyrmyy.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相关人员接触史,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详见附件4)。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高邮市人民医院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人民医院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放弃体检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人民医院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高邮市卫健委、高邮市人民医院等有关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备案制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