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医院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将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医院同时在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三)有关笔试、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四)医院将视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请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五)新招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内到岗工作,逾期将取消招用资格。新招用人员正式入职后,由医院相关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试用期岗位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769-86118378;联系人:张老师、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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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2021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xls
2、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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