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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随州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随军家属公告
2021-11-04 15:12:18   地区:湖北   浏览:0

  十、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遵守现场防疫守则,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须出具健康码或相关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本公告发布后,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等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以新要求为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22-3590095。

  (三)本招聘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随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35613。对《岗位表》中报考岗位条件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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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随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

  2、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