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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民族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11-03 09:50: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5.符合加分政策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6.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调整招聘计划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5)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注明任职时间段及具体职务)(需加盖校级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或二级党委(党总支)公章);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应聘人员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心理测试

  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者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负责,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