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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2021-11-03 09:54: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后不再进行岗位递补。选聘岗位及职称兑现由选聘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职数设置等情况确定。被聘后必须自被聘之日起在本单位服务至少5年。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询问等。

  碾子山区卫生健康局和碾子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招聘期间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主动尽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责任,随时掌握报名考生涉及地区的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做好预判。报名、笔试、面试等需要考生聚集实施的,需提前报备区防疫指挥部同意后实施。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碾子山区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本公告由区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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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碾子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计划表

  2021年碾子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

  2021年碾子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2021年碾子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

  2021年碾子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目录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