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取消该岗位。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考察结束,各招聘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考察结果及相关资料报当阳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道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为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并由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编制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自行负责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手续后再办理相应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等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专项招聘人员在当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市以外其他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市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近28日内无出入境史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当阳市人社局0717-3285272;
监督电话:0717-322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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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阳市2021年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当阳市2021年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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