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也可以取消招聘计划。
六、公示及备案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审定后,在市人社局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局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聘用文件下发后,不再递补。递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市苏东坡纪念馆为新招聘的讲解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防疫须知
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黄冈市苏东坡纪念馆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签订《黄冈市苏东坡纪念馆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简称《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出具健康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面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和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829729(市遗爱湖风景区管理处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112922(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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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冈市苏东坡纪念馆2021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岗位表.xlsx
2、黄冈市苏东坡纪念馆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doc
3、黄冈市苏东坡纪念馆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疫情防控须知.docx
4、黄冈市苏东坡纪念馆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讲解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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