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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柳州市鱼峰区招聘(自主实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11-03 09:55:24   地区:广西   浏览:0

  3.面试结果应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4.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智能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七)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鱼峰区政府一楼公开栏和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六、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考核。相同职位招聘人数内出现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二)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过程中要查阅考生档案,再次复核考生资格。考核不合格、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因体检不合格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八、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九、其他事项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在本次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