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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2021-11-02 09:43:11   地区:辽宁   浏览:0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对是否符合申报岗位规定的条件、网上报名提供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进行网上审查。请按照报名网站提示步骤操作。

  网上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一)医师岗位要求有医师资格证或符合执业医师注册要求的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规培证或证明(规培结束未考试者需提供学校或规培单位提供的规培证明加盖公章);硕士以上研究生需提供与报考职位专业一致的毕业论文,并导师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二)护理岗位要求有护士资格证或符合执业护士注册要求的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八、体检、考核(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安排。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7yuan.cn)、沈阳市卫

  健委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

  咨询电话:024-23877670(8:00—11:3013:00—16:30,节假日休息)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

  纪检监督电话:024-23878971(仅供投诉举报使用)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