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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柳州市柳南区基层卫生院招聘简章
2021-10-28 23:17:35   地区:广西   浏览:0

  (二)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面试加分。通过国家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职称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执业医师资格证(助理)、中药士,在面试成绩中加3分;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执业医师资格证、中药师,在面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计加分。柳南区卫生健康局在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环节核实出加分考生。

  加分与报名同时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加分。拟加分情况,在面试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一5分处理。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含加分项)于当天在考试地点及柳南区人民政府元信楼一楼政务公开栏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由柳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三)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柳南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招聘单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