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云南省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54人)
2021-10-25 19:38:43   地区:云南   浏览:0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3)请参加考试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行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信息,携带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并主动配合考场体温检测。

5.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或1:2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没有笔试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招聘岗位计划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2或1:3方能开考,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

2.资格复审方式

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方式及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并实施,考生也可查看招聘单位所列网站发布的信息。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其余所需材料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

参加笔试后,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出现面试人员数低于招聘单位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招聘单位有高于以上分数线要求的,可由单位自行设置分数线。《岗位计划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部门以适当方式通知安排。

3.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方式及主要内容详见《岗位计划表》。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各考试环节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得出。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50%+面试成绩×50%。

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各环节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等详见《岗位计划表》。

考试综合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招聘单位所列网站、县(市)区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以综合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同时在招聘单位所列网站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岗位计划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退役士兵报考,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报考,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残疾人报考,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七)考察、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