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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梧州市财政局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10-25 19:55:10   地区:广西   浏览:0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派的代表组成。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一)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梧州市财政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人员聘用

  (一)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新招录人员有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单位:梧州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梧州高中新址旁边)

  联系人:陈女士0774-383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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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市财政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