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对象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党组(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八、公示和备案
专项招聘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根据备案审查情况,拟聘对象在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对象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九、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工资待遇签订等人事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对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与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可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防疫措施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宣恩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e.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宣恩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e.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58489290718-5820061
监督举报电话:0718-584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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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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