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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阳泉市商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0-22 17:10: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在通知应聘者结果一周内,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组织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主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阳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http://www.y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阳泉市商务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拟聘用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回避制度,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阳泉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353-2296625

  笔试考务电话:0353-2295107(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0353-2295119(笔试考务)

  监督举报电话:0353-2296687、0353-2296623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七、其他事项

  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公告。

  未尽事宜,由阳泉市商务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确定。本方案由阳泉市商务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