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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阳泉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0-22 17:11: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3.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由阳泉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制定考察方案,组织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主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报阳泉市委组织部办理备案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拟聘用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回避制度,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阳泉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353—2297706

  笔试考务电话:0353—2295107(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0353—2295119(笔试考务)

  监督举报电话:0353—2297602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七、其他事项

  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相关公告。

  未尽事宜,由阳泉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确定。本方案由阳泉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八、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考试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后续公告、公示。

  3.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在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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