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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0-22 17:11: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阳人社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0月22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和相应专业要求,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二)岗位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野外防火作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以上参加招聘人员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

  (三)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