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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大学附属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
2021-10-21 11:31:26   地区:山东   浏览:0

面试结束后,初、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总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专家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95008

七、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1年10月21日

原标题: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大学附属山东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10/e2befa73-82f0-4a29-afad-76d9b4fcfeb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