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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九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10-20 20:10:58   地区:江西   浏览:0

  考生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凭身份证(或社保卡)、面试准考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注意事项),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后,将随身物品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后,经安检口安检进入对应的候考室候考、抽签。并按抽签顺序由联络员依次引领至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点。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答辩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