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1年徐州医科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2021-10-20 20:58:17   地区:江苏   浏览:0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xzhmu.edu.cn/)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我校不再另外以电话或短信形式联系考生。

  (三)面试

  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公示

  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正常情况下,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后,由徐州医科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参加体检、考察或聘用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以面试方式进行。(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如递补后再次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262032。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262246。

  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点击下载>>>

  徐州医科大学岗位表.xlsx

  徐州医科大学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