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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省面向部分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500人)
2021-10-19 19:52: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0月26日11:00—11月1日16: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1月1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22年定向选调职位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查盖章后,笔试时交给工作人员。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职位的报名人数形成竞争方可开考。被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填报情况不实、违反报考规则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和考察

1、笔试。11月6日,地点设在考生所在高校。报考人员于11月5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推荐报名表》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等,满分为100分。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于11月8日下午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察人选,竞争比例达不到1:5时,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考察范围。

2、面试。11月10日—15日,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形势,采取集中面试或线上视频方式进行。面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拟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考察。11月10日—22日,考察组与进入考察环节人选的同学、老师或院系负责人进行谈话,全方位了解人选有关情况。同时,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

4、递补和调剂。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调人选空缺时,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对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且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本人意愿适时进行集中调剂。递补调剂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在北京、上海、济南等地具有相应资质医院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已公示人选不得再报考其他定向和常规选调职位。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反报考规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六、培养管理

(一)岗位安排。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录用后安排在省、市、县级机关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录用单位。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