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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10-19 20:10:18   地区:浙江   浏览:0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部分岗位必备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卫生健康委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工作的稳妥有序开展,现场报名人员须出示健康证明(“健康码”“甬行码”“行程码”等),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接受体温测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招聘单位和报名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和人事考试防疫指南的通知》(甬防办〔2020〕94号)等文件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3887、89183888、89189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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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