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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21-10-19 20:11:37   地区:浙江   浏览:0

  3、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0月30日9:00—11月1日16:00。

  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4、查询及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11月2日17时。

  5、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3日9时至11月5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rfb.ningbo.gov.cn)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fb.ningbo.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