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1年河套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0-18 20:32: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证明格式:XXX(姓名),是XXX大学XXXX年毕业生,档案自XXXX年XX月XX日存放我处,2021年10月14日前档案没有转出(落款需有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公章)。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skszx.com)。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或确定取平均成绩的,在面试公告中事先公布。

  2.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skszx.com)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由学院组织实施,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以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学院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skszx.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