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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沂源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3人)
2021-10-18 20:36:14   地区:山东   浏览:0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咨询电话:沂源县人社局0533-3221430

  监督电话:沂源县纪委监委派驻组0533-3231414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沂源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4:村书记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5:疫情防控有关要求.doc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