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各选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面试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形式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70%的计算总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由各选聘单位负责公布,并随后在报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各选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公示
选聘单位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可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视情递补。
八、聘用
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本简章由苏州工业园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6681527(招商员岗位)、66683667(档案管理岗位)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6660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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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表
苏州工业园区组织部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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