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园区国企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在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各选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面试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由各选聘单位负责公布,并随后在各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国企体检由各选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聘单位用工规定执行。
选聘单位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在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上对拟录取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签约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由选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待遇
国有企业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按国有企业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九、本简章由园区投控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7991957。
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联系电话详见《选聘岗位简介表》。
报名系统技术保障电话:0512-6522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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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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