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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州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10-17 22:06:02   地区:江苏   浏览:0

  3.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蒋在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参加体检。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3)未能按照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大学学生处和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0327(常州大学学生处)0519-86330024(常州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董老师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330025

  联系人:孙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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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大学岗位表

  常州大学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