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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廊坊开发区招聘中小学公告(合同制)
2024-04-22 11:42: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谋划,规范运作,确保质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08名,其中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50名、校医2名、会计1名,小学教师51名、校医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二)具体条件

  1.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国家及省重点院校毕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学科学段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毕业院校至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2.小学教师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报名岗位相关专业。

  3.校医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会计岗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截止2024年4月23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20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形式与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http://lfkfqgwh.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01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至4月29日17:00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4月29日18:00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成绩证明);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盖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和本人近2年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具体格式以报名系统实际要求为准。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