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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广播电视学校招聘公告
2021-10-15 14:06: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①《广西广播电视学校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②《广西广播电视学校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3)。

  ③原件扫描件(JPG图片格式,彩色):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行业类相关获奖证书。

  ④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员证明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JPG图片格式,彩色;凡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或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供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⑦2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命名格式须为:岗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

  (2)现场报名并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现场报名时间范围内的工作日8:30-11:20和15:00-16:30,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照提供扫描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到广西广播电视学校教学综合楼二楼人事科(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1号)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接收并查验应聘材料后把证书、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4.考生必须对其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含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6.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由、本人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②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2.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同意调整后,发布变更公告后方可开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4.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广西广播电视学校网站、办公区域公示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及笔试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期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相关信息请关注广西广播电视学校网站公告,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领取准考证而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由、本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