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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韶关乐昌市卫生健康局乐昌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
2021-10-15 14:11: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3.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因怀孕不能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照放弃体检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昌市卫生健康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分别是0751-5553318、0751-5553250。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公告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人事招考”栏目查看本次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体检通知、递补等有关事项通知。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考生需诚信报考,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4.本公告由乐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1.乐昌市2021年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表

  2.乐昌市2021年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表

  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4.乐昌市2021年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承诺书

  5.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医学类)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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