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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泉州师范学院招聘编制内辅导员公告(二)
2021-10-15 16:00:19   地区:福建   浏览:0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595-2291953715906034668

  郭老师电话:0595-2290623915159512630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表中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本人签字可采用电子签名。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3.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和本科或研究生在学期间担任一年及以上学生主干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待考试考核前验证。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核,名单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站(www.qztc.edu.cn)公布。报考人员应完整如实填写《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专用邮箱(zhaopin@qztc.edu.cn)进行申诉,申诉机会仅一次,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办法

  1.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内容主要以岗位综合知识技能为主。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学校报教育、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3.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时间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记分,其中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分数平均值。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则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成绩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站(www.qzt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四)笔试加分

  加分手续办理具体事宜将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站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4)特别说明:①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②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