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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河嫩江市招聘教师公告
2021-10-15 16:02: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学校共9个,岗位共60个,计划招聘教师97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嫩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限黑河市辖区户籍或黑河市辖区生源(2021年10月14日前迁入,含当日;含黑河市辖区农垦、森工);

  (四)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6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间出生,含当日);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质等相关条件(见附件);以非统招学历报考的人员各层次学历的学习时间不得重叠。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需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要求的,可以报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道德品行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被开除公职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报名网址: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lj/09hhnj/。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