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岗位,面试同分者,以评价排名前者为先)进行依次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1年试用期,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纳入年轻干部培养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新录用人员为非本区户籍且在本区无住房的,由选聘单位提供住宿或给予定额租房补贴。定额租房补贴标准:聘用后3年内每人每月博士研究生800元、硕士研究生600元、本科生400元。
对参加定岗特选未被聘用的考生,吴江区国有企业将组织专场招聘会,与考生对接、双向选择、优先录用。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吴江区选聘政策统一咨询答复电话:0512-63950942。如需了解选聘单位具体岗位工作情况,详询《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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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
2021年度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报名登记表
2021年度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报考指南
2021年度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市吴江区专业化青年人才
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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