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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74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1-10-13 23:01: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

④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⑤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⑥报考特警职位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通过特战等级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退役士兵、退役士官身份证明材料;

⑦报考执法勤务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职位的,需提供相应专业八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报考警务技术二职位(网络安全技术和管理)的,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书或证明材料:a、参加市级以上政府、学校及社会组织的网络安全技能大赛、CTF比赛、“护网行动”并获得名次;b、获得省级及以上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技能证书;c、提交具有CVE、CNVD编号的漏洞;d、参与市级及以上相关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项目;

⑨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面试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月15日至1月16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