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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公告
2021-10-13 23:11:44   地区:江苏   浏览:0

  7.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不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范围内的,以相近专业报考,如果审核不通过将不能再次选择其他岗位报考。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对通过报名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为苏州市姑苏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2月26日(周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岗位,面试同分者,以评价排名前者为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同分者,则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来姑苏区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江浙沪500元,省外其他1000元)。

  六、体检、选岗、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其中统招岗位体检合格者,由区选聘办统一组织选岗,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选岗次序,面试成绩(及排名)高者优先确定工作单位。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