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住建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市住建局网站(http://jsj.taizho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221.226.38.34:8020。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10月14日09:00—10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0月14日09:00—10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10月14日09:00—10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10月14日09:00—10月20日18:00。
2.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初审通过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要求报考者补充;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初审单位陈述申辩。
3.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报考单位负责解释。报名技术咨询(非政策及审核问题)电话:025-89616186(9:00—11:30,14:00—17:30)。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时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00—10月29日24:00。
4.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2021年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住建局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市住建局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7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单位未同意或市住建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住建局按照规定提出申请,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10月22日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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