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2月26日,如有变化将在报名系统中另行公告。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同分者,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前者为先;如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来昆山参加面试的苏州以外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江浙沪500元,省外其他地方1000元)。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录取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取手续。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录取前,经递补后岗位仍然空缺的,由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可对进入面试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等考核,择优录取。
八、待遇
(一)事业单位
1.录取人员与昆山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安排到选聘单位工作、学习和锻炼。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录取资格。一年锻炼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后应当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
2.合同期内,工资待遇参照昆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经考核合格,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并根据住房实际情况享受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租房补贴(1000元/月)。
3.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市优秀青年干部人才库,进行培养管理;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优先聘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用人单位出现中层岗位空缺时,优先推荐提拔。表现特别优秀的,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纳入苏州市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公开选调。
(二)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新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各国有企业相关薪酬标准执行,并可根据有关人才政策申请相应补贴。
九、本简章由昆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57386126(事业单位)、0512-57354051(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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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昆山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事业单位)
2021年度昆山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国有企业)
昆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队伍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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