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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商丘师范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1-10-13 04:24: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和商丘师范学院关于《人事代理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规定》(商师人政〔2019〕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为充实一线师资队伍,特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形式公开招聘43名硕士毕业生。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是河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商之源——河南省商丘市。陇海铁路、京九铁路、郑合杭高速铁路,连霍高速和济广高速在这里交汇,交通十分便利。学校自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以来,书香袅袅,弦歌不绝,历经商丘大学、商丘师范专科学校、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于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目前是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梁园、睢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近120万平方米。学校教学设施完备,省级科研平台、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训中心乘势发挥了重要辅助功能。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教授、副教授400余人,博士及硕士共1100余人。学校设有21个学院,77个本科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2.4万余人,生源地广布于全国28个省、市(区)。

  学校坚持建设地方性、国际化、开放式、应用型大学的发展定位和思路,正在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目前是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与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等项目建设单位,正在向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迈进!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为了保证学校的招聘工作在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和一线教师代表组成。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具体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毕业(要求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本、硕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及满足相关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相关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招聘相关要求者。

  五、招聘工作程序

  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在商丘师范学院首页(网址https://www.sqnu.edu.cn/)和学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qnu.edu.cn/)发布。方案发布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填写附件三:《商丘师范学院教师系列(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报名表》(文末可下载)并发送至邮箱:rsczp6825@126.com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未在报名期限内报名者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