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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慈溪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5人)
2021-10-13 04:28: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5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宁波市户籍(以2021年10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宁波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等同于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宁波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生源不限。

  4.截止2021年10月20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应聘条件和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工作资历、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范围相符)、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或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20日之后出生)。

  4.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10月20日。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2021年10月20日9:00—2021年10月22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在相关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根据招聘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在此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0月24日9:00—2021年10月28日16:00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10月29日9:00—2021年10月29日16:00

  已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日9:00—11月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