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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2021-10-13 04:29: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我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成立于1986年,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与中国环境报社广西记者站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制定全区环境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sthjt.gxzf.gov.cn)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1日,共7个工作日。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sthj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楼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9楼910室。

  3.报名提供材料如下(按顺序装订):

  (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贴近期免冠2寸彩照(底色不限),本人在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复印件(带原件现场核实)。

  (3)如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填写《疫情防控调查表》(附件3)原件,须本人亲笔签名。

  4.注意事项

  (1)在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不收取考试费用。

  (2)现场报名进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区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健康绿码、佩戴口罩,在厅机关西门(盘林巷)接受体温测试并出示健康码,体温正常并持绿码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对报名现场每日进行2次消杀防疫,现场报名人员间隔须保持1米以上,材料递交后立即离开机关大院。

  (3)考生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核。

  (三)笔试。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开考5个工作日前公布。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100分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