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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乐清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10-13 04:30: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鼓励全日制应届毕业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浙政发〔2012〕93号),以及八部委联发的《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浙司联〔201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且2020年12月份和2021年9月份退役的乐清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生士兵。

  2、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乐清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新生,退役后继续就读,2021年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2019至2020年在部队办理退伍手续,非个人原因滞留部队,且未参加过往年乐清市面向退役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乐清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生士兵。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规定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

  3、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

  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列入招录范围。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

招聘

人数

经费

形式

专业

要求

学历

要求

市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心(1名)、市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1名)、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1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编制人员(3名)、柳市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大荆镇综合事业服务中心(1名)

8人

全额

拨款事业单位

专业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乐清市城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筹)(1名)、乐清市水电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名)、乐清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名)

3人

国有企业

专业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9时—10月2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8日9时—10月22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后,由市人武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10月23日9时—10月2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作自动放弃。